
2021年01月23日
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办事指南
发布时间:2015/11/5 16:44:03 浏览次数:2078次 作者:管理员
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办事指南
(一)办理条件
基金会的登记事项,包括名称、住所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类型、原始基金数额、法定代表人等需要变更的,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(二)申请材料
申请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许可,应当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处提交下列材料:
1、《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》;
2、《基金会章程核准表》;
3、章程及章程修改说明(说明修改内容,加盖基金会印章);
4、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纪要;
5、与变更事项相应的其他材料:住所变更提供新住所使用权证明,原始基金数额变更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,法定代表人变更提供《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、原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书。
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。
(三)办理时限
办理时限: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(不含专家论证时间)。
(四)收费标准:基金会变更许可事项不收费。
(五)咨询服务:社会组织登记处
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87号,电话:0531—86561618。
技术支持:济南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